最近刷到广州警方通报的一件事,真的让人哭笑不得:有人为了少走几百米抄近路,居然直接动手拆了马路中间的公共护栏,最终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,说出来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。
4月16日广州花都警方对外公布了这起案件,前段时间当地交警日常巡逻时,发现辖区某路段的中央隔离护栏被人为破坏,好好的护栏缺了一个两米宽的口子,被拆下来的护栏直接被扔在路边。要知道,道路中央护栏本来就是分隔对向车流、防止行人乱穿引发事故的安全屏障,这么大一个缺口摆在那,不管是行人随意横穿,还是司机紧急避让,都极容易引发恶通事故,隐患非常大。
交管部门第一时间安排养护部门修复了护栏,消除安全隐患,随后联合派出所很快找到了拆护栏的嫌疑人廖某。面对民警调查,廖某也没抵赖,直白承认就是为了自己横穿马路方便,特意选了深夜带着工具来拆的,拆完就扔在路边,完全没考虑过这会给其他人带来什么危险。
廖某因为故意损毁交通设施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,为自己的自私和侥幸付出了法律代价。
这事传到网上之后,不同网友的看法也挺有意思: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这个处罚完全没毛病,“为了自己省几步路,拿整条路的人命开玩笑,这种人就该重罚”“万一出了车祸,他跑得比谁都快,锅全要别人背,太自私了”;也有中立网友提出疑问,会不会是这个路段附近确实缺少过街斑马线,大家过马路都不方便才出这事?其实哪怕真的对道路规划有意见,完全可以找相关部门反映诉求,哪能自己动手拆公共设施呢?还有少数人觉得“不就是拆个护栏,不至于拘留吧”,其实只要懂法就知道,交通设施本来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公共设施,故意损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更何况这种行为直接危害公共安全,处罚一点不冤枉。
其实这事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就是给所有人提了个醒:别拿公共安全换自己的一时方便,翻个护栏、挪个隔离桩看起来是小事,真出了事故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,更别说故意破坏设施本身就违法,一时侥幸换来拘留,真的太不值得了。